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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自9月1日起施行

学生成绩名次应便利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

2021年06月02日 星期三 北京青年报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昨起开始实施。在新法实施的当天,教育部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与一个月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规定》有部分修改和新增内容,明确学生的成绩和名次应便利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贬损、侮辱学生及其家长,不得查阅学生的邮件或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有关学校教职工准入制度的规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要求: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不得聘用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第四条是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新增加的内容。详见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