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新规征民意 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
昨天,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新规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如果确有必要收取的,新规也设置了收取押金的上限。同时,在预存资金上也设置了限制,如共享单车预存资金不得超过100元。
此前,ofo退押金难的问题备受关注,对于押金退还的时限,此次意见稿规定,用户申请退还押金时,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当日(至迟次日)基于原路退还原则退还用户。用户原账户发生变化的,运营企业需提供用户身份信息、押金支付信息和退款账户信息,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认定后再行退还。
详见A5版